主题: 关于和静县城区严禁大中型货运车辆通行的公告

  • 小幸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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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发表于:2015/4/10 11:00:22
  • 来自:新疆巴音郭楞州和静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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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和静县辖区居民及驾驶员朋友们:
为进一步提升城区人居环境,确保道路交通安全、有序、畅通,县环城东路已全线贯通。按照和静县人民政府《关于和静县城区严禁大中型货运车辆通行的通知》(静政办发【2015】36号)文件要求,禁止大中型货运车辆在县城区通行。现将具体要求公告如下:
1、禁止通行车型:大中型大中型货运车辆(悬挂黄色号牌的货车)、低速载货汽车、拖拉机、铲车、挖掘机和其他需要禁行的车辆(主要是罐车以及危化品车辆)通行。
2、禁止通行道路:县天鹅湖路(金泉路口至北干渠处)、巴音路、巩乃斯路、克再路、团结路、东归大道(东归生态公园至天鹅湖路)。
3、禁止通行时间:自2015年5月1日起,禁止确定的车辆在以上道路通行。对确需要通行的,必须到交警大队办理车辆通行证,按指定的时间、路线行驶。
4、公告时间:2015年4月1日至4月30日。
请和静县辖区居民及驾驶员朋友们相互之间转告,周知。
 
和静县公安局
二〇一五年四月八日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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