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,个别地区呈现局部爆发态势,广大居民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规定,主动配合开展防控工作,共同筑牢疫情防控战线。为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,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打击违反疫情防控工作规定、妨碍疫情防控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,现通报两起案例:
(一)2022年3月14日19时许,一〇二团暂住人员宋某发与宋某杰冒充防疫工作人员联系宋某,谎称宋某的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,宋某信以为真,通过拨打110向就近疫情防控单位进行报告。随后,五家渠市一〇二团迅速启动疫情防控应急预案,对宋某所在地周边路段采取紧急封控措施,宋某的行为严重扰乱了疫情防控工作秩序。
公安机关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,分别对宋某发、宋某杰作出行政拘留处罚。
(二)2022年2月28日,奇台农场居民孙某乾、穆某茂二人驾车自奇台农场前往陕西省西安市。3月4日,二人从西安返回奇台农场后,在明知西安属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情况下,故意隐瞒疫区行程,多次出入人员密集场所,导致多人被采取隔离措施。
公安机关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,分别对孙某乾、穆某茂二人作出行政罚款处罚。
疫情防控事关全师各族群众身体健康和切身利益,在当前疫情防控关键时期,请来师返师人员,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备行程轨迹;辖区各企、事业单位和行业场所要认真落实师市相关疫情防控措施;希望广大职工群众通过政府公告、官方媒体等正规渠道获取信息,不传谣、不信谣,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。
公安机关将对未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、妨碍疫情防控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,坚决依法予以打击处理。